为了保证燃油燃气锅炉安全经济运转,保证人身安全,锅炉操作人员有必要严格执行《蒸汽锅炉安全技能督查规程》的有关规定和本规程。发动前的准备工作,内外部查看:承认锅炉本体、焚烧机、隶属设备状况杰出;安全附件、各阀门,外表等效果活络,方位正确。
查看线路电压是否符合要求,各种开关方位是否正常,分离发动水泵、焚烧机的风机、油泵等各种辅机的运转是否正常。锅炉上水:翻开排空阀,使水位上至正常水位(略低于中水位)。发动:首要进行炉膛吹扫,引风机抽吸时刻一般为10分钟左右,保证炉膛内没有剩余煤气,置换合格,然后焚烧,送气焚烧。 焚烧结束后依据所需求的负荷调整焚烧量,锅炉投入正常运转。发动过程中,要紧密监督水位改变状况,避免锅炉缺水事端或满水事端的发作。水位:燃油燃气锅炉水位表应有红线指示高、中、低水位,运转中不得超越高安全水位或低于比较低安全水位。 水位表每班至少冲刷一次,运转中对水位有置疑时,应随时冲刷查看;汽压压力表应有红线指示工作压力,作到活络牢靠,存水弯管每周至少应冲刷一次。安全阀应铅封无缺,无泄漏;每周做一次手动(或主动)排放实验,并将始 启压力、敞开压力、回座压及实验时刻、参与人员等记入检修记录簿,以备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