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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不合格品的处理

文章出处:新闻资讯 责任编辑:锅炉生产厂家 发表时间:2018-05-21 00:17:31
  
    锅炉不合格品的处理:
    1.在工件加工过程中由于非正常原因出现与质量合格标准要求不符的工件,均属不合格品。由专职检验员填写“不合格品停运通知单”,写明不合格品情况,报经质量检查责任工程师。对停运工序由质量保证工程师召集质量检查责任工程师和相关责任人员对质量异常情况进行分析、判定,果断作出决定。由质量检查责任工程师填写“不合格品处理通知单”,相关责任人员签字,质量保证工程师批准后,由专职检验员送达停运工序,对重要工件和受压元件焊缝的返修,须按有关规定制定返修工艺,按程序审批方可实施。
    2.经返修后,按“三检”程序,完全符合要求后,交专职检验员检验、确认、签字,继续进行工序流转。
    3.无法通过合理返修加以使用,或丧失使用价值的零、部件可判定为废品。报废产品由质量检查责任工程师填写“不合格品处理通知单”,责任人员应在“不合格品处理通知单”上签名,质量保证工程师签署意见后方可报废。
    4.“不合格品处理通知单报废栏目”签署意见后,专职检验人员在报废工件上用红漆标注废品“×”标记,及时运出现场,存放到专门废品区。
    5.不合格品的责任:凡因未做好交接班手续而产生的,由接班者负责。操作者带学徒或他人协助操作者加工出现的不合格品,或因无图纸、无加工通知单、违反工艺纪律和操作规程造成的不合格品,均应由操作者负责。车间和公司按责任轻重、损失大小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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